根据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14年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求职补贴毕业生条件
申请求职补贴的必须是我校2014届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高校毕业生家庭正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二)高校毕业生本人是孤儿;
(三)高校毕业生本人是残疾人。
二、求职补贴的标准及资金来源
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按每人800元的标准,由长沙市财政统一拨付。
三、申请求职补贴需提供有关材料及要求
毕业生本人申请求职补贴时应如实填写《湖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免冠一寸照、个人银行帐号等资料,并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一)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提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
(二)属于孤儿的,提供《孤儿证》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证明;
(三)属于残疾人的,提供《残疾人证》复印件;
(四)申请表由本人按要求填写详实,一式两份。申请人须提供本人的“银行帐号”及“开户行”,建议使用学校统一办理的建设银行借记卡。
(五)申请材料中,低保享受者与申请求职补贴学生须为直系亲属关系。街道、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须明确为低保证明(非贫困及其他证明)。
四、工作要求
请申请人将所有相关材料于2014年4月14日前报系学生管理办公室。
长沙学院土木工程系
谭寅寅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