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长沙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0—2011学年学生学费减免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 重点资助对象:
1、自2010年至今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变故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以致于无法缴纳学费和保障基本生活要求的学生。
2、本人遭受重大疾病或灾害的学生。
3、青海玉树地震、云南盈江地震、甘肃舟曲泥石流灾区等地区家庭受灾严重的学生。
4、在校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伍期间荣立功勋者优先)。
5、参评学生必须来源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在校期间有不良诚信记录的学生不得参评,毕业生原则上不再参评。
二 工作要求:
1、各班务必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学生中广泛宣传、深入班级寝室、全面展开调查,切实掌握情况,适当把握减免名额及额度,确保将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2、各班应于4月4日前将工作材料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上报系部(表格在学生工作处网站下载),各班工作材料包括学生申请材料和班级意见表。其中,学生申请材料包括学生申请表(见附件一)和申请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详细证明(受灾病情况应有相关佐证材料)和班级推荐意见(见附件二)、和初审上报汇总名单(见附件三)。
三:评选要求 限08 09 10级同学 各班限报2名同学 于4月4日前上交系部,否则取消该班评选名额。
附件一:长沙学院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
附件二:长沙学院学生学费减免班级意见
附件三:长沙学院学生学费减免汇总表
(来源:土木工程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责任编辑:左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