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毕业设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公正、公平地评价毕业生的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依据《长沙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暂行条例》(2011年2月修订)和学院相关规定,特制定如下答辩实施细则:
一、答辩组成员
本次答辩由9名教师组成,除记录员外答辩教师均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第一组组长:谢立辉
组员:王春、袁医娜、赖利纯
记录员:王春
第二组组长:肖婧
组员:廖汉超、杨明宇、胡世平、谌旎偲
记录员:谌旎偲
二、答辩资格审查
本届工程管理专业共有66名学生参与毕业设计。
学生答辩前,要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具体规定如下:
1.提交成果事项:5月27号上午10点之前,参加答辩的同学必须按任务书要求完成全部毕业设计,并将全部成果提交至对应的评阅老师手中进行,如不能按时提交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学生答辩资格。
(1)审阅或评阅成绩不合格者;
(2)由于本人不努力,未完成毕业设计规定任务(5月27上午十点之前未能提交完整毕业设计资料者至评阅老师手中);
(3)由他人代做或剽窃抄袭他人成果者;
(4)未参加毕业设计中期检查者,对答辩老师指出的问题未做修改者;
取消毕业设计答辩资格的学生,允许学生在结业离校三个月后、一年内回校补作一次,按毕业设计工作答辩程序和要求组织答辩,合格后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费用由学生自理。
2.老师评阅时间:5月27号上午10点之前,参加答辩的同学必须按任务书要求完成全部毕业设计,并将全部成果提交给评阅老师进行 “评阅”,指导老师的“审阅”时间各自导师自定。主要是针对设计的合理性、计算的正确性、说明书和图纸的规范性进行评阅。指导老师和评阅老师均认定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
三、答辩程序及相关事宜
1、5月27日上午10点前参加答辩的毕业生必须提交完整的毕业设计资料;
2、5月28日中午下班前,各指导教师应完成本组参加答辩学生毕业设计的审阅工作,评定成绩,并填写好《长沙学院2019届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评阅表》,封存交系部答辩委员会秘书处。
3、5月28日中午下班前,各评阅教师根据相应安排(见附表1)完成毕业设计的评阅工作,评定成绩,并填写好《长沙学院2019届毕业设计评阅教师评阅表》,封存交系部答辩委员会秘书处。
4、答辩时间和地点
①典型答辩:每位指导老师必须推荐1~2名本组毕业设计完成情况较好的同学参与公开典型答辩(首次指导老师小组只有2人可不推荐)。
答辩时间:2019年5月29上午8:30(计划1.5小时完成)
答辩地点:理工楼A503(暂定)
②一般答辩:2019年5月29日进行毕业设计答辩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5月29日
上午10:00-12:00,下午2:00—5:30
5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答辩地点:(暂定)
第一组:理工楼A503 第二组:理工楼A507
答辩教师:
谢立辉、肖婧、王春、赖利纯、 胡世平、杨明宇、袁医娜、廖汉超、谌旎偲 记录员:王春、谌旎偲
5、答辩过程
本次答辩采取公开典型答辩和分组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答辩顺序按组进行,答辩前一天公布
➢ 答辩主持人宣布答辩程序和要求;
➢ 答辩学生用5—10分钟介绍毕业设计相关情况,具体为:报告自己的姓名、班级、毕业设计题目、工程概况、完成内容、计算的工程量,并出示有关图纸、数据计算表。
➢ 答辩教师在答辩人所做课题的范围内提出3~5个相关问题,由答辩人答辩,时间15~20分钟。以审查判断毕业设计的真实性及答辩人的专业水平,并给出评价。
➢ 记录员做好答辩过程中的所有记录,收集答辩教师给出的成绩并计算平均成绩,作为答辩小组最终评定成绩。
四、毕业设计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的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开题答辩5分;中期检查15分;最终答辩25分;指导教师评定成绩40分;评阅教师成绩评定15分,采用百分制计算。
按毕业设计成绩将毕业设计划定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优秀人数不超过本专业学生人数的15%,优秀和不及格成绩的评定必须经院部教授委员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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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