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公路管理局基层县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优化公路系统人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经有关部门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根据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的发展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用人标准,着力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在编制数额和岗位比例范围内,确定聘用岗位新进人员的数额;严格按照聘用岗位所需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采用公开聘用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择优选拔。
二、招聘岗位
1、公开招聘大学专科毕业以上文化(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下同)的公路养护工10名。
2、公开招聘公路与桥梁、土木工程和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的公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10名。
3、公开招聘会计、财务管理、审计、注册会计师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的财会人员5名,要求有会计证。
4、公开招聘汉语言文学、文秘及相关管理类等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的文秘人员5名(具备办公室文秘工作经历者优先)。
除2013年应届毕业生以外,任何学习阶段的在读学生均不能报考上述岗位(即:在读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毕业生名义报名,在读的本科生不能以专科毕业生名义报名)。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养护工报考者具备公路养护工作实践经历的,可以放宽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3、招聘录用后必须服从统一分配,安排到炎陵县、茶陵县等县级公路局工作,侧重补充各基层养护站一线人员需求,要求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4、身体条件必须能够适应常年在野外一线从事公路养护、工程生产要求。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信息发布
本方案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天。
五、报名组织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15日至5月17日。
2、报名地点:株洲市公路管理局四楼政工科(株洲市太子路1559号),联系电话:0731-28685261 。
3、报名要求: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开具学校证明),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及考试报名费(每人100元),交株洲市公路管理局政工科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者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方法
1、考试时间:笔试时间(暂定)为5月25日:上午8:30—9:30考《基础知识》,9:50—11:50考《专业测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笔试包括《基础知识》和《专业测试》两科,笔试成绩按《基础知识》占30%、《专业测试》占70%比例合成。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人数与岗位拟录人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具体办法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试行办法》实施。
3、报考人数与岗位考录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开考比例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后削减招考计划开考。
4、考试地点见准考证(5月24日到报名地点统一领取)。应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七、聘用办法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的总成绩由高至低排序(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并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无异议后通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进行。凡体检不合格者,录用名额按总成绩顺延(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结束后,将合格人员名单上报并办理入编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