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有什么优势?
优势一:缴费标准低。普通学生每人每年缴费40元。
优势二:政府给补助。补助标准每人不低于80元,特困群体有较高补助。
优势三:实行市级统筹。基金抗风险能力强。
优势四:保障大病兼顾门诊。重点解决大学生住院医疗费用支出,并按定点管理的原则实行门诊统筹。
优势五:看病较方便。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一百六十余家,大学生所在高校的医疗机构也将纳入医保定点医院范畴内。
优势六:治疗病种广。包括先天性疾病(影响功能)、参保前未治愈疾病等符合住院标准的各系统疾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畴。
优势七:意外有保障。涵盖意外伤害住院、门诊医疗。
优势八:报销方便。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只须按政策缴纳个人自负费用,其他部分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直接进行结算。
二、哪些人可以参保?
我校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均可以参保。
三、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是多少?
参保学生类别 | 每人每年筹资合计(单位:元) | 其中 |
个人缴纳 | 政府补助 |
普通学生 | 120 | 40 | 80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120 | 30 | 90 |
重度残疾(二级以上)、低保户学生 | 120 | 16 | 104 |
“三无”人员 | 120 | 0 | 120 |
四、大学生的缴费时间和结算年度是如何规定的?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设定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一个结算年度。参保大学生应在每年10月1日前缴纳下一结算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五、参保大学生享受的待遇有哪些?
参保大学生除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特殊病种门诊医疗、意外伤害门诊医疗报销外,增加了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六、学生已购买的其他医疗保险和他现在参加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怎么衔接?
1、原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已缴纳2009年度长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学生,可从2010年1月开始计算个人缴费,个人缴费标准为25元。
2、原已购买商业保险的学生,可将商业保险作为补充保险。参保的大学生在就医时先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如属符合商业保险公司规定报销范围的疾病,可再到商业保险公司进行报销。
七、学生在投保期内离开学校了,还可以享受保险待遇吗?
大学生参保后,办理了休学、退学手续的,在参保时限内仍享受相关医疗待遇。
参保大学生毕业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校期间参保的实际缴费年限可视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